新黄河客户端获悉,4月23日,中国人民银行运城市分行宣布 行政处分 决定 信息公示表,山西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七项违法行为,被给予 警告,并处分 款人民币115.868万元。 该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类型如下: 1
新黄河客户端获悉,4月23日,中国人民银行运城市分行宣布 行政处分 决定 信息公示表,山西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七项违法行为,被给予 警告,并处分 款人民币115.868万元。 ![]() 该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类型如下: 1.供给 卖弄的大概遮盖重要究竟的统计报表; 2.超逾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、变更、打消等材料 ; 3.未依照 规定 推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; 4.对外支付 残破、污损人民币; 5.在用现金机具的鉴别本事不相符 国家和行业标准; 6.未按规定 收缴假币; 7.未按规定 推行收集 平安 掩护义务。 时任山西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、董事的陈某生,对山西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依照 规定 推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义务 ,被罚款人民币1.5万元。时任山西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专管员的郝某霞,对山西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依照 规定 推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义务 ,被罚款人民币1.5万元。 作出行政处分 决定 构造名称为中国人民银行运城市分行;作出行政处分 决定 日期为2025年4月17日。 ![]() ![]() 新黄河客户端综合:王叶 |
2025-03-05
2025-03-03
2025-03-05
2025-03-03
2025-02-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