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广东省自然资源 厅印发《关于加快办理国有建立用地上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 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》,自2025年8月4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《意见》指出,要按照 “缺什么补什么、谁审批谁负责”请求 ,对峙群众无不对 即
近日,广东省自然资源 厅印发《关于加快办理国有建立用地上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 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》,自2025年8月4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《意见》指出,要按照 “缺什么补什么、谁审批谁负责”请求 ,对峙群众无不对 即办证,将建立单位任务 与群众长处相分开,切实保障群众正当权益。要构建“政府主导、部门联动”的工作机制,协同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 遗留问题化解工作。要明白负面清单,守牢政策底线,严禁经过过程 登记将违法用地或违法建立正当化,严禁将按正常报建手续办理的项目经过过程 历史 遗留问题进行处理惩罚,对“小产权房”、违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 红线管控请求 建立等情况,同等不得登记。 |
2025-05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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